2013年5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2016年9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2021年2月5日又将该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为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指导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6〕38号)等国家、省有关文件。
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规范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指导管理,对基地的设立、运行、监管及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为加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促进基地规范化建设,《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从职责任务、申请设立、基地运行、监督管理、政策保障等方面制定了7个方面34条措施。一是对办法制定的依据、原则、培养人才方向进行明确。二是明确了综合管理部门、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自的职责分工。三是对申报继续教育基地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进行明确。四是对继续教育基地运行提出具体指导要求,促进基地建设发展规范化。五是对加强基地日常运行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确,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六是进一步明确了继续教育基地在政策制定、项目分配、资源整合、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七是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在参照落实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工作实际,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或调整。一是关于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方向,重点围绕围绕“十强”产业、数字技术、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发展战略展开。二是关于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每年的培训量至少要达到1500人,并逐步提高培训能力。三是对于获评的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可直接申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