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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高密公安禁毒宣传社区行

2026/11/01 城事通编辑部 4.0k 阅读 163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进一步普及禁毒知识,提升辖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筑牢全民禁毒防护网,近日,高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宣传员,走进东小庄社区广场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主题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禁毒宣传员通过派发禁毒宣传单页、展示毒品仿真模型等方式,向现场老年人讲解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以及新型伪装毒品的外观特征、危害及迷惑手段。重点揭秘不法分子常用的涉毒诈骗套路:以免费体检、赠送礼品、推销神药为噱头,诱导老年人购买含有违禁成分的“三无保健品”“止痛特效药”,不仅无法治病养生,还会让身体产生依赖、损害脏器,甚至造成财产损失。活动积极引导老年人认清毒品真面目、自觉远离毒品,鼓励大家向亲朋好友传递禁毒知识,把“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的理念融入生活。

以下这些防毒指南请查收

“罂粟治百病”?千万别信!

众所周知,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植物。然而,还是有人听信“罂粟果子包治百病”的所谓“偏方”,偷偷种植罂粟而被公安机关处罚。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让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

我国法律规定,罂粟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类高频药使用千万别 “任性”

1、安眠镇静药:不是“想吃就吃、想停就停”

不少老年人受失眠困扰,会依赖镇静安眠类药物助眠,常见的有思诺思、巴比妥类药物等,它们大多含有地西泮、艾司唑仑、氯硝西泮等成分。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确实能缓解焦虑、改善睡眠,但长期滥用会使身体产生依赖性。一旦停药,可能出现焦虑、烦躁等戒断症状,甚至还可能诱发肝病、心脏病等疾病,反而加重身体负担。

2、感冒止咳药:不能“咳了就喝、喝到不咳”

秋季天气转凉,老年人易感冒咳嗽,家中常备的康泰克、联邦止咳露、强力枇杷露等,需特别注意成分与用量。这些药品中含有的麻黄碱类物质、可待因等成分,过量使用会引起中毒,导致成瘾。特别是右美沙芬,长期超剂量使用会出现药物渴求、懒散、无心活动等心理和精神症状,严重影响晚年生活质量。

3、止痛药:莫因“疼得慌”就“自行加量”

老年人常受关节痛、神经痛等慢性疼痛困扰,常用的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胶囊、科洛曲片等镇痛类药物,需严格遵医嘱使用。这类药物多含有曲马多、吗啡、可待因等成分,通过刺激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镇痛作用,超剂量使用存在成瘾隐患。过量服用会产生头晕、嗜睡、幻觉、精神失常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不轻易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品或饮料

新型毒品常常以各种形式伪装,掺杂在食品饮料、日常用品之中,不易察觉,迷惑性强且危害极大。生活中一定要注意提高警惕性,不要轻信谎言,如不轻易和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饮料或食品等,谨防掉入毒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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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