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潍坊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66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2024/03/25 9.0k 阅读 280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第66项:《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均较2019年明显上升,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流于形式,抽查发现,2020年菏泽市单县、德州市平原县、潍坊市坊子区等多个地方测土点几乎均位于道路旁,缺乏代表性。

整改目标:规范农药减量控害措施和测土配方施肥点,确保数据客观准确。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核查农药使用调查数据。对小麦、玉米等6种农作物亩均农药使用量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情况为农户一次喷施,应用多种药剂进行复配,用药频次在正常范围内。30个玉米种植户亩均农药使用量445.96克,在正常范围内;27个小麦种植户亩均农药使用量209.33克,也属正常。对异常数据进行回访核实,对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因粗心录入错误数据进行修正,剔除失真数据。

(二)加强土样采集技术培训,对坊子区取土点重新定位取样化验。2022年3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问题整改培训视频会议,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及全体土壤肥料工作人员参加,会上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同时进行了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土样采集定位专项技术培训,系统讲解取样点定位技术要求和土样采集方法、时间,规范土壤样品采集流程,确保技术人员及所有参与取土人员认识到位、落实到位。2022年9月,转发了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印发的《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定位采样技术要求》(鲁农技土肥字〔2022〕10号),要求各县市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在秋季作物收获后、整地施基肥前,按照技术要求规范定位采样,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签订土样检测协议、组织人员对坊子区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位逐一进行现场复核,经复核,2020年坊子区84个取土点位,重新定位61个。2022年9月,组织人员对坊子区的测土点定位及土样采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抽查发现取样人员均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2911—2016)和《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定位采样技术要求》进行定位取样,操作规范;9月底,坊子区完成2020年取土点位的重新取样工作,并及时送检;10月25日,全面完成土样分析化验并及时上报土样化验数据。

(三)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取土点位信息现场复核。2020年,我市在安丘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2022年3月,我市组织人员对2020年的150个测土配方施肥取土点位逐一进行现场复核,点位复核采取双GPS定位,并拍照存档。经复核,取土点位共15个不符合要求;4月上旬,均已在原地块中心全部重新定位,并在作物换茬时重新进行取样,并完成化验检测。

整改成效:2023年7月27日,我市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6项整改任务自我验收。2023年11月13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致函申请销号验收。2024年3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函复销号验收意见,此项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符合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潍坊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36-8091676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7楼西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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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