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9-29 作者:
一、起草背景
随着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职工对于单位未缴、少缴或是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严厉处置。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据以及不同违法情节对应的处罚裁量阶次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台依据
该文件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含义、执法主体和范围。
二是明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
三是明确对违法情形开展行政处罚的标准和额度。
四是明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以及加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