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2019/11/28 3.6k 阅读 231 点赞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28 作者: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要求,经市公积金中心研究决定,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简化业务办理证明材料

(一)缴存单位到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汇(补)缴业务的,不再填写纸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业务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缴存单位予以留存。

(二)因判刑被单位开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开除证明。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取消潍坊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二、优化网上服务厅业务办理流程

(一)开通网上服务厅(单位版)补缴业务功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仅限于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为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不满足连续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情况下突击性非正常补缴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予认定。

(二)单位在网上服务厅(单位版)办理同城转移(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时,取消转入单位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的电话确认环节。

详情请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提取业务指南。

本通知自12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