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政策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的说明

2015/09/08 7.3k 阅读 206 点赞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5-09-08 作者: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015年8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此项政策,我市在今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中已经明确,并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说明。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