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年终结账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22 作者:
为确保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账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职工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今年年终结账期间,不暂停住房公积金受理业务,前台对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受理。提取、贷款、外市转出业务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财务暂停划拨资金,自2017年1月3日起业务资金正常划拨。市直管理部和奎文管理部银企直连的提取业务正常办理。
特此通知。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