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的职工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示

2017/02/17 7.5k 阅读 208 点赞

关于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的职工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示

发表时间:2017-02-17 作者: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规定,自2017年2月24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人制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将影响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认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在自己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保留足够的余额,以避免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而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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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