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办[2016]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社办[2017]8号)。
二、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有哪些要求?
1、参评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教师)的教师,参评前对评审通过后的教书育人职责、课时量等作出公开承诺,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社办[2017]8号)要求。
2、申报参评高级教师职务的学校教师,在上学期师德考核中必须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哪些纳入业务工作量认定?
承担班主任工作、育人工作以及兼职负责党建、创新教育、家庭教育、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量纳入业务工作量认定。
四、哪些内容必须公示?
1、职称竞聘推荐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公示全面、到位。
2、推荐人选在学校(单位)层层公示,公示时间符合5个工作日要求,全体教职工100%知晓。
3、呈报评审人员的评审结果进一步在学校(单位)公示10个工作日,覆盖到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