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自实施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以来,审批服务部门立足实际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改革创新,为企业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工作的不足之处。如有的地方和工作环节,存在重服务和改革,轻自我约束和风险防控的现象。实践中有的对风险来源认识不足、风险危害认知不够,存在思想上忽略风控、手段上缺乏成体系的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工作上运动式、阶段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处理风险问题的现象,导致无法最大程度的杜绝和解决审批服务中的廉政问题、审批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
二、决策依据
去年以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省聚力高位谋划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行政效能和聚力更好便民利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同时清醒的认识到,既要坚持改革创新提供高效服务,又要防范廉政和违法审批风险。日前,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建立了审批服务全链条内部风险防控体系,以保障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阳光审批。
三、出台目的
(1)政务服务领域风险防控是应对复杂挑战、保障国家安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客观需要。(2)政务服务领域风险防控是提高审批效率、更好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风险防控有助于识别和解决审批流程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审批流程的优化和简化,减少不必要的步骤,提高审批速度。(3)政务领域风险防控是帮助审批人员应对复杂审批场景、推进依法依规审批的客观需要。有效的风险防控可以帮助审批人员更好地应对复杂情况,确保审批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主要特点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线上线下全覆盖,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与依法规范审批能力要求相匹配,补上了审批服务制度短板,力求解决风险防控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监督措施形同虚设、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护航更好潍坊建设.
五、重要举措
一是建设审批铁军防风险。市县两级均常态化实施干部能力作风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开展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四提四强”行动,举办“潍坊审批大讲堂”,建立全省首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链条专家团队,定期举办市县两级能力作风培训班,提升了审批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能力不足不会为,作风不强不敢为”的风险。二是提升审批标准防风险。以审批服务标准化为抓手,对外优化形成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并结合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企业群众办事做到“心里明”。对内规范审批服务裁量标准,最大限度消除模糊条款,约束自由裁量权,将审批服务置于阳光之下,为企业群众提供标准化“傻瓜式”审批。近期组织了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公开和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测,摸清了标准化运行情况。三是强化权力约束防风险。建立执行AB角制度,按需轮岗,被赋予高风险权限的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他风险等级的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3年,防止将公权力作为自己的“自留地”以及由此带来的廉政风险。四是审批充分授权防风险。建立行政审批授权制度,以目录清单方式将行政审批权授权给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各层级实施,细化授权环节,压实被授权人主体责任。通过审批充分授权,实现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审批层级应减尽减,最大程度压缩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能。五是加强事中层级监督防风险。市县两级审批服务局依照权限和监督职责,建立全过程层级监督机制,在审批过程中主要领导监督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监督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监督本科室工作人员成为常态,并可根据需要随时由上级以抽查等方式跨层级直接对任何层级的下级被授权人开展监督,倒逼审批工作人员“慎权”“慎微”。六是完善决策机制防风险。市审批服务局成立主要领导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成员的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批委员会,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情况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七类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作出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处理意见。七是加强事后监督防风险。市县两级普遍建立了事后监督机制,审批业务办结后,各层级依照权限和监督职责,以抽查方式为主、线上线下全覆盖,对事项办理的工作全过程开展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八是开展案卷评查防风险。以开展案卷评查为主要方式不定期组织执法监督活动,由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等进行审查和评审,对发现的风险问题列明清单,提交集体研究后交各责任科室处理。九是开展评议评价防风险。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作用,以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科室、渠道、服务对象全覆盖。同时,在提供咨询服务、接收来人来函意见、参与复议诉讼、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中,主动识别、收集、整理有关风险信息,提出处理建议。十是规范处理投诉防风险。畅通服务对象投诉渠道,发挥电子监察作用,及时登记和受理现场投诉以及通过投诉箱、电话、信函、网络等进行的投诉,抓好批办和督办,严格承办要求、做好责任追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群众合理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