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波同志解读
《关于调整补充有关装配式建筑建设占比要求和实施范围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近几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建筑比例逐年提高,工程应用范围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发展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
二、制定依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鲁建节科〔2022〕5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145号)等文件。
三、制定目的
进一步明确近两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式建筑建设占比要求,工业工程建设类项目应用范围,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四、主要内容
新进入供地程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024年、2025年采用装配式建筑建设占比要求分别不低于40%、45%。对工业工程建设类项目和地下空间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进行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