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证照证明,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行“证照到期短信提醒”(以下简称“到期提醒”)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实施“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潍办发〔2023〕1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围绕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聚焦证照延续、年检、年报类等事项,应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构建精准预判、超前提醒、主动服务、定向推送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便利度、满意度。
(一)对政务服务许可证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到期提醒”基础清单。结合业务实际,对政务服务许可证照进行全面梳理,筛选符合“到期提醒”条件的高频证照,形成“到期提醒”基础清单,报市审批服务局汇总。市审批服务局组织编制《潍坊市证照到期短信提醒目录》,包括审批事项名称、证照名称、审批部门等,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潍坊”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加强潍坊市电子证照库和短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加强对系统平台的建设。市审批服务局按照“一级建设、二级应用”原则建设“到期提醒”服务平台,开发证照照面信息录入功能,推进“到期提醒”场景建设。建立完善证照数据分析逻辑规则,设置“办事闹钟”,通过短信形式精准推送“到期提醒”。推进自建业务系统适应性改造,推动办事提醒、智能办理、主动服务等功能落地。强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对“到期提醒”业务支撑。
(三)全面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制发证照,加强证照信息归集。市审批服务局负责向市大数据局申请已制发的电子证照数据资源,对接潍坊市电子证照库系统,为到期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制发证照,推进实体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并实时全量汇聚至市电子证照库。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暂未具备制发电子证照条件的实体证照信息录入采集。
(四)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制发的证照进行核实、完善运行机制。对已制发电子证照,要进一步对信息进行核实完善,及时补录不完善、不准确的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于暂未制发电子证照的实体证照,要建立“到期提醒”台账,记录实体证照的持有单位(个人)、证照名称、期满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将证照照面信息录入“到期提醒”服务平台,确保“到期提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