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3年3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国知发保字〔2023〕4号);2023年3月1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鲁市监知保函〔2023〕63号)。《方案》要求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断提升全链条保护水平,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国知发保字〔2023〕4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鲁市监知保函〔2023〕63号)、《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20号)相关工作部署等有关通知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全方位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困点难点,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和强力支撑。
四、重要举措
该实施方案主要有13项工作任务和措施、3项工作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主要包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切实发挥执法保护标准指南作用、深化保护机制建设等内容,旨在通过健全政策支撑体系,打牢知识产权保护基础。
二是强化行政保护主责主业。主要包括加强专利行政裁决工作、强化商标侵权案件查办、提升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等内容,旨在通过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成效。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包括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护航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保护等内容,旨在通过重要活动及环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四是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优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推动数字化监管新模式、推进试点示范创建等内容,旨在通过完善协同信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