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任务需要,以服务实战为牵引,充分吸收机构改革后在历次应急抢险救援中暴露出的队伍管理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在对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隧道救援、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潍坊实际,在充分采纳有关单位、县市区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完善潍坊市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范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四、重要举措
《潍坊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试行)》共26条。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责任主体。
第四条至第十条,立足解决应急救援队伍“谁来建、谁来管”问题,明确政府、行业部门、组建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出推进社会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措施。。
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值班备勤地点、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等内容,建立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落实值班备勤要求。
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队伍调度实施单位、实施流程,以及队伍接到指令后的工作要求。针对特殊时期、跨区域救援提出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调度要求。在指挥调度上,制定了《关于立即赶赴XXX参加抢险救援的通知》、《到达指定地点确认单》、《抢险救援任务日清单》等调度书面指令。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六条,提出物资调配使用、队伍抢险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行救援任务期间相关待遇、表彰奖励等方面保障措施。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顾问:战俊杰
咨询电话:0536-80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