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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潍坊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许曾贤同志解读《潍坊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023/01/05 3.9k 阅读 217 点赞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潍坊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背景

2020年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49号)主要条款修订调整。2021年6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确定自7月1日起取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长效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原《办法》中以资质等级为基础的评价标准、程序和等级管理、成果应用等内容,已不适应现行政策要求和监管需要。鉴于上述原因,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办法》修订依据

《办法》修订依据了《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办法》修订过程

2022年8月,启动《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信用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同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和造价咨询企业的意见建议,采纳了部分合理化意见建议,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下旬报局法规科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1月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四、《办法》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本办法分6章共35条内容及2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主管部门责任。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和“黑名单”四类构成,明确了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审核、报送方式及信用信息的公开、使用期限。

第三章信用等级评价。明确了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方式和等级划分。

第四章评价结果运用。明确了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内容和措施。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内容、职责分工等相关要求。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施行有效期。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建立了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开制度。增加信用信息采集公开章节,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的种类、采集依据、方式、流程和异议处理等,信用信息通过企业自行申报、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和其他各级相关管理部门推送等方式获取,减少了企业材料的申报数量,信息来源更加透明准确,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二是调整了信用等级分级和评价方式。《办法》将企业的信用等级由原来的A、B、C、D四个等级,修订为AAA、AA、A、B、C五个等级。

三是调整了评价指标。将原评价标准中四类27大项53小项指标,简化为两类14大项39小项,取消了与资质相关的指标,增加了体现企业实力和造价咨询能力等定量指标。

四是强化“黑名单”管理。企业自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取消评价信用等级,且不进行信用评价。企业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黑名单”情形行为的,期满后由原列入部门将其从“黑名单”移出,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后初始信用基本分为60分,信用等级不得高于A级。

五是建立信用预警。A级及以上企业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信用预警,按照轻微失信类信用主体予以监管:

1、累计扣减信用分数20分(含)以上;

2、累计产生不良信用信息2次(含)以上;

3、发生一次性扣减20分(含)以上不良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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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