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群体是家庭人均纯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能被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覆盖,遭遇生活困境而无力摆脱的社会脆弱群体。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实施的《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我们拟制了《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
该文件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鲁民〔2022〕47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潍政字〔2020〕25号)等制定。
《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服务管理、行政文书、附则等七个章节。《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一)《实施细则》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流程
一是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二是在认定程序方面。按照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三是在否定条款方面。设置7种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的情形。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直接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二)《实施细则》明确了在家庭收入和财产方面的限制条件
在收入方面:《实施细则》明确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应符合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低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但不得超过申请受理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了从申请家庭中扣减的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支出总额计算。刚性支出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支出、教育费用支出、残疾康复费用支出、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支出五个方面,给基层实践提供了政策支撑。
在财产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了原则上不纳入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六种情形:(1)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或家庭金融资产总额高于10万元的;(2)拥有机动车辆(普通二轮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型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或者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之前1年内以及认定有效期内购买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房产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集体产权房);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之前1年内或者认定有效期内,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翻建或新建住房的;(4)家中拥有高价收藏品或具有投资行为且人均投资数额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3倍或家庭投资总额高于10万的;(5)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的。
解读单位:潍坊市民政局
解读顾问:刘良国
咨询电话:0536-809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