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22年7月5日,国家召开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严查重处,持续加强防疫物资、食品、农资、工程材料等重点产品和农村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监管,坚决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守牢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和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加强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有力支持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省、市今年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安排等内容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打击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四部分。
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执法,通过查办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确保让假冒伪劣在潍坊无处藏身,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确定将食品、农村市场、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重点产品等五个领域作为打击重点。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上旬—8月31日)。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巡查检查、梳理投诉举报,摸排违法犯罪线索,突出重点区域和行业依法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三是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这次行动还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王永敏
咨询电话:0536- 809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