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2020年11月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对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提出新的标准。2017年《潍坊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潍经信技字〔 2017〕27 号)今年到期失效,须制定并出台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工信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工业设计已经成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新引擎。工业设计将知识、技术、信息和创意转化成为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对工业产品的整合优化,推动设计与制造的融合,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有助于企业决策者提高对工业设计的重视程度;有助于企业大力发展设计创新,用工业设计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有助于企业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重要举措及主要内容自2012年我市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以来,我市共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232家,另外,我市目前有3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机构)被认定为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这些工业设计中心在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办法》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和服务、附则5个章节共计21条:
一是总则。明确了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工业设计的定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定义和认定原则,以及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负责工作。
二是申报条件。明确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条件。
三是认定程序。明确了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程序。
四是管理和服务。明确了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规范、复核程序、以及撤销和变更等相关工作。
五是附则。明确了本《办法》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