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原因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支持临朐县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二、制定依据
《政策措施》起草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17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5部分20条,一是支持产业振兴发展,包括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升重点产业创新能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支持县域直播基地建设、促进外贸提质增效;二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包括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完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是加大要素保障和政策倾斜,包括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保障土地供给;四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快推动重点路网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加强航空应急救援和森林消防能力建设、加大生态修复支持力度、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