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2年5月11日市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修订全过程,为潍坊市新一届政府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主要有三个层面:
一是《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这是《规则》修订的主要依据。
二是规则中的具体条款,分别遵循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相关部署要求,主要包括: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审计监督、建设数字政府等方面的新任务新要求。
三是将市政府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
三、修订过程
4月27日形成了修订后的《市政府工作规则》初稿。按照市政府领导指导性意见,参照我省其他地市最新出台的政府工作规则,又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29日至5月7日,分别征求了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政府组成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提出10条修改意见,其中市政府领导意见建议3条、市直部门意见建议7条,均予以采纳。
四、主要内容
《规则》共15章91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提出了《规则》制定依据、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准则,对自觉接受和维护市委全面领导提出了要求。
第二章,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共6条。明确了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以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强调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勇于担当,勤勉廉洁。
第三章,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强调市政府要聚焦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等。
第四章,坚持依法行政,共8条。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第五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5条。围绕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明确了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程序、公开等要求。强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等。
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共5条。强调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共7条。强调市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审计以及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做好信访工作,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等要求。
第八章,完善会议制度,共7条。明确了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参加人员、会议组织等相关要求。
第九章,公文处理,共11条。落实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市政府公文处理程序、报送规范、签发权限、改进文风、印章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章,政务信息工作,共3条。对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十一章,强化政务督查,共4条。明确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健全机制等方面规定,提出了政务督查工作的最新要求。
第十二章,建设数字政府,共9条。强调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政府运转、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管理方式创新,打造高效、节约、便民的数字政府等方面要求。
第十三章,严肃工作纪律,共5条。强调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政府的决定,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请销假制度、保密纪律等要求。
第十四章,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共8条。明确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治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要求,就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诉求、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改进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五章,附则部分,共2条。规定了适用范围、规则解释和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