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医保函〔2024〕62号文件的通知
潍医保函〔2024〕4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
现将鲁医保函〔2024〕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医保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36-8097185。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函〔2024〕62号)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函〔2024〕62号)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