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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任翠爱解读《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试点方案》

2025/12/11 1.7w 阅读 71 点赞

一、制定背景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是积极适应国家人口形势和发展战略,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为积极稳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试点工作,满足多元化生育需求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功能,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我市调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政策体系,更好保障参保人员生育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据《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8号)、《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34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省级试点要求,通过完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要内容

(一)明确参保范围。只要累计在我市参加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2年,就可选择参加生育保险。对于部分特定人群不受缴费年限限制。

(二)明确缴费基数和费率。缴费基数参加的职工基本医保一致实行“双费率选择”机制,提供8%和10%两档费率,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增强政策灵活性。

(三)规范待遇保障内容及享受条件。选择8%10%费率的均可享受基本医保、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选择10%费率的,另2%划个人账户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如果不满1年缴满1年后补发中断3个月内补缴的视同连续。男性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的,参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享受相关待遇,突破传统“女职工专属”模式,强化家庭生育支持。

(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行生育保险待遇“免申即享”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等便民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