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依据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保障绩效,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20〕9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20〕11号),编制了《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清单》《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
二、重要举措
(一)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清单
从住院待遇支付政策、门诊慢性病支付政策、大额医疗保险支付政策、重特大疾病支付政策、职工大病保险政策、普通门诊支付政策、个人账户政策、生育保险支付政策、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异地就医支付政策、医保支付项目和标准等十一个方面明确了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
从住院待遇支付政策、门诊慢性病支付政策、大病保险支付政策、普通门诊支付政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生育医疗支付政策、异地就医支付政策、贫困人口倾斜政策、鼓励支持政策、医保支付项目和标准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顾问:于宁波
咨询电话:0536-809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