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提示

2017/02/21 1.4w 阅读 544 点赞

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提示

发表时间:2017-02-21 作者: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规定,为减轻单位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工作压力,在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仅审核其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否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等条件,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相关的审核调整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进行,办理补缴时不再全面审核。

凡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应认真了解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条件,避免出现补缴了住房公积金但因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详情见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制度的通知》和本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补缴及补缴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