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31 作者:
为加大对职工购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降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40%下调至30%。(相关情形的贷款额度上限及首付款比例情况见附表)
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5月31日之前公积金贷款已受理的,执行原政策。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1日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