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和规范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的管理,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办字〔2023〕10号)《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市监知促字〔202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二、概念介绍
本办法所称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潍坊市内中小微企业以其拥有的专利权向银行出质作为担保,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
三、补贴标准
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0%给予贴息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各级政府对同一企业贴息不得超过利息总额。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专利的权利人,出质专利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质押专利中至少有一件为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贷款已按合同及期限完成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五)以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六)无财政资金明确的不予支持的情形。
五、申请流程。
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市属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的申报受理、初审。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等其他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论证、审核,并对项目、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潍坊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提高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和科技创新起到了重要作用,进而带动全市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刘振兴
咨询电话:0536-809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