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于2023年9月21日印发了《潍坊市城市园林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就《导则》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任务要求,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落实2022年11月22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山东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的函》(潍政函〔2022〕166号)“试点工作的安排和打算”中提出的“城绿融合,科学实施城市绿化更新提升”,积极推进我市公园城市建设工作。
二、编制目的
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功能、社会功能、经济功能,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符合生态、经济、美观、适用等基本要求,指导城市各类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公园绿地品质、功能和服务水平。
三、编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文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城市科学绿化建设指引》(鲁建城管字〔2022〕11号文件,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
四、主要内容
《导则》共5章,包括总则、术语、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养护管理。
(一)第1章“总则”。主要从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上进行阐述。
(二)第2章“术语”。对《导则》中用到的园林领域内科技名词进行解释。
(三)第3章“规划设计”。包括基本规定、规划设计原则、主要分项设计、城市绿道、立体绿化、海绵城市绿地五部分。
1.基本规定。对城市绿地设计内容、规划依据、功能要求、设计理念、绿地布局、种植面积、建筑面积、无障碍设计、警示标识提出了基本要求。
2.规划设计原则。包括生态性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多样性原则、地域特色原则、科学性原则。
3.主要分项设计。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广场绿地三种绿地设计。公园绿地设计分为一般规定和具体设计,具体设计包括竖向、园路及铺装场地、水景、挡土墙、堆山叠石雕塑、园林建筑、植物配置、给水、排水、电气、配套设施。附属绿地设计包括居住用地附属绿地设计、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附属绿地设计。广场绿地设计绿地占地比例宜大于35%,绿地占地比例大于或等于65%的广场绿地可按公园绿地进行设计和统计。
4.城市绿道。绿道是指用来连接各类线形绿地的总称,按使用功能的不同,一般分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对设置条件、步行道、自行车道、两侧绿化、配套设施做出了具体要求。
5.立体绿化。是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包括立交桥、建筑墙面、坡面、河道堤岸、屋顶、门庭、花架、棚架、阳台、廊、柱、栅栏、枯树及各种假山的绿化。应根据植物习性、种植地的朝向、构筑物的高度选择植物材料,按照美观、生态、安全的要求进行。对墙体绿化、立交桥绿化、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外立面绿化、屋顶绿化做出了具体要求。
6.海绵城市绿地。包括措施选用模式、一般性工程措施分类、设施选用、单项设施四部分。
措施选用模式,优先通过生态措施,引导径流雨水就地处置,增加雨水渗透。当径流雨水无法就近进入汇水设施时,可通过管、渠等设施输送至渗透塘、景观水体或湿塘等设施,进行雨水下渗和利用。
一般性工程措施分类,绿地中的雨水控制利用工程技术措施按功能主要包括渗透技术、储存技术、调蓄技术、转输技术、截污净化技术五种类型。
设施选用,根据海绵城市绿地分类和特点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用。
单项设施,主要包括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狭义)、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
(四)第4章“施工建设”。包括施工准备、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三部分。
1.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应配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管理规定,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求的设备、常规检测仪器和工具,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了解现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
2.绿化工程。对栽植基础、栽植穴、槽的挖掘、栽植材料、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修剪、树木栽植、大树移植、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花卉栽植、水湿生植物栽植、竹类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共13项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
3.园林附属工程。对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假山、叠石、置石、雕塑工程、园林理水工程、园林设施安装工程、园林建筑物、构筑物、花坛、景观桥、小品工程、园林电气工程共6项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
(五)第5章“养护管理”。包括乔木、灌木、草坪花卉、水生植物、攀援植物、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共8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