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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潍坊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孙守良同志解读《关于继续执行现行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3/07/11 1.2w 阅读 421 点赞
今年6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规定,车载气瓶执行各市收费标准。我市《关于延长我市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执行期限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8〕82号)有效期即将届满。经研究,基于当前经济加快恢复的现实情况,为保持价格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继续执行现行的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重新印发、编号、公布施行。
(一)《山东省定价目录》。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
一、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环向缠绕气瓶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为200元;车用压缩天然气钢制气瓶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为240元。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其中包含拆装费用。检验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据实收取费用。
二、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应认真落实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验规程和检验周期,不得擅自增加检验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三、该收费项目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提供税务票据,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