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规定,车载气瓶执行各市收费标准。我市《关于延长我市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执行期限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8〕82号)有效期即将届满。经研究,基于当前经济加快恢复的现实情况,为保持价格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继续执行现行的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重新印发、编号、公布施行。
(一)《山东省定价目录》。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
一、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环向缠绕气瓶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为200元;车用压缩天然气钢制气瓶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为240元。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其中包含拆装费用。检验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据实收取费用。
二、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应认真落实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验规程和检验周期,不得擅自增加检验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三、该收费项目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提供税务票据,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