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提升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市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潍坊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实施了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碘缺乏病区县、大骨节病病区县、克山病病区县全部达到消除标准,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全部达到控制标准,全市实现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目标。地方病作为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一旦防治措施减弱或撤除,将卷土重来。2021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本《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山东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提升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1.总体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的原则。
2.行动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持续消除大骨节病危害、持续消除克山病危害、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3.重点任务。巩固综合防治措施,增强防病可持续性。加强患者救治水平,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优化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疾病发现预警能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健康防病素养。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加强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提升科技防病水平。
4.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防治资金、卫生标准等三方面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