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既是落实上位法规定,也是近年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推动决策承办单位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政府决策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二、制定依据
主要制定依据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
三、重要举措
此次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涉及经济建设、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土地管理、资源保护等领域。其中,总体规划项目1件,为2021年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专项规划项目3件,涉及养老服务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和便民生活圈建设,对促进我市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扩容,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涉水生态空间管控,以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具有重要意义。政府定价项目1件,为城区阁楼等特殊用房的供热价格方案,完善供热价格政策对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供热价格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公共政策项目1件,为滨海、高密、诸城临港经济区建设行动方案,高标准谋划建设临港经济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布局,能够推动临港经济区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