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率先实现出方案、建专账、筹资金“三到位”。我市共提取市级财政资金1.1亿元,争取省级调剂资金2.937亿元,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实施项目制培训,扎实推进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政策,全面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至“十三五”末,全市共累计组织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40.76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对潍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培训层次和质量不高,企业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比例不高,基础能力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共培训服务体系还需完善。
“十四五”时期,我市开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塑成优势,培育壮大“十强产业”,打造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共同富裕、平安稳定的新潍坊,亟需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职业技能培训创造了广阔空间。我市工业门类齐全、基础实力雄厚,技工院校数量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为职业技能培训创造了良好条件。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对职业技能培训提出了迫切需求。必须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产业导向、就业导向,聚焦重大战略需要、产业转型需求、民生改善要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规提质增效,加快培育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 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2 号)、《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鲁人社发〔2022〕7 号),制定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为基本建成政策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更高、评价更加科学、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技能培训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更加紧密,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更加契合,与人民群众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更加匹配。
四、重要举措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其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累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达到11.22万人次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达到4.56万人次以上,到“十四五”末,我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以上。
(一)强化就业优先,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兴潍行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以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培训体系。
(二)强化统筹推进,激发职业技能培训主体活力。
从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强化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建设、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优质发展、整合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等四个方面,提出鼓励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平台,实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积极推广“互联网+”“智能+”培训模式,创新公共实训基地运营模式等任务要求,推动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载体。
(三)强化质量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容。
从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水平、品牌化建设、数字化服务、融合化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推进“一市一品牌”“一县一项目”建设,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等工作安排。
(四)强化体系建设,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五)强化培养使用,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待遇水平,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六)强化风险防控,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体系。
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主体监管、强化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等两个方面,提出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主体和各类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