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2022年3月3日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措施》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进一步做优做强农牧业”的规划要求,我市拟打造百亿级肉牛产业链条,加快食草节粮型畜牧业发展,促进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与家禽、生猪等畜牧传统优势产业相比,我市肉牛品种老化,养殖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屠宰企业开工不足,弱项短板较多。潍坊是活牛进口口岸,具备入境隔离条件,通过加快引进国外优质肉牛母牛种群,改良本地黄牛种群,提高肉牛标准化、规模化程度,培育百亿级高品质肉牛产业链条,推动我市肉牛产业升级换代,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
二、决策依据
根据市领导调研和会议意见,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政策,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形成了《措施》初稿。经征求省畜牧兽医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及有关企业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交2022年2月24日市政府第一百一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发挥我市活牛进口口岸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快补齐肉牛种群产业短板,夯实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促进食草节粮型畜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培育做强百亿级肉牛产业链条,创新提升“三个模式”,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四、重要举措
新出台的《措施》,重要举措主要有:
1.支持设立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2.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肉牛育种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2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对新培育的经国家认定的优质肉牛新品系,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培育企业5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对肉牛养殖企业新增饲养从国外引进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1000头(含1000头)并保有补贴对象2年以上的,按每头8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4.支持肉牛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鼓励企业打造潍坊肉牛品牌,发展现代营销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
5.支持青贮饲料利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优先安排饲养规模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享受全株玉米青贮补贴。利用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绿色发展示范等政策项目优先安排肉牛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贴。
6.支持保障肉牛养殖场用地需求。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建设肉牛养殖小区,对新建占地100亩以上(含100亩)肉牛养殖小区用地当年租赁费用,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支持开展肉牛保险和融资创新。积极争取创设肉牛政策性保险业务,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市级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用于扩充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养殖场(户)提供信贷担保,并按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8.支持肉牛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市级财政每人给予200万元经费资助;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
9.支持建立肉牛繁育推广员队伍。支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每1000头肉牛配备1名繁育推广员的标准建立繁育推广员队伍,优先立足县镇畜牧兽医站挑选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工作人员,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补助;结合“乡村公益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社会化招聘繁育推广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
10.支持做好肉牛产业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依规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秸秆综合利用、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支持肉牛产业发展。2022-2024年,对新增肉牛基础母牛累计存栏率先达到5000头的前10个镇(街道),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100万元,用于镇村两级发展肉牛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