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我市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根据局党组要求,群体科牵头研究制定了《潍坊市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14年国务院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以来,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开展,社会组织举办群体活动的热情越来越高,举办的活动越来越多,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有力推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然而近年来,部分活动组织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有的还存在未经批准就将体育主管部门列为组织单位的问题,暴露了当前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公开、有效监管难、办赛参赛不规范、缺少工作协同等问题。为此,局党组决定研究制定《潍坊市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自10月份以来,经过多次专题调研,认真起草、反复修改,以2019年发布的《潍坊市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我们完成了《办法》的草案,在体总主席办公会上进行了研究讨论,12月将修改后的《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局领导和各科室的意见,并下发到各有关社会组织,进一步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制定。
三、出台目的
《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办人民满意体育的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面向体育工作实际,发挥体育协会的作用,注重对体育赛事活动的规范、监管和服务,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重要举措
办法共五章29条。第一章总则提出了管理范围、管理主体、管理原则等基本要求。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群体活动的申办和组织程序。要求需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支持的群体活动实行申报制度,活动名称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明确了应提交的申报材料。第三章明确了体育部门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提供的服务和支持。第四章规定了对群体活动申办方的监督与管理。明确了申办方在组织活动中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申办方的处罚措施等。第五章附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实施时间。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1年12月30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文件因为工作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未满30日即施行)。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市体育局
解读顾问:于然
咨询电话:0536-809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