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失窃20万现金,听起来是重大财产被盗警情,可这看似真实的案情,从头到尾都是寿光一男子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近日,潍坊寿光市公安局羊口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案情、提供虚假证言案件两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行政处罚。
5月17日晚,出海归家的刘明(化名)发现家门反锁,妻子开门后行为反常。他随即在家中排查,意外发现躲藏的女邻居。妻子当场阻拦其理论,女邻居趁机离开。心生猜忌的刘明,为查清妻子与他人的私人关系,动了歪心思。
5月19日,刘明刻意拨打报警电话,虚构家中20万元现金被盗的警情,还谎称失窃钱款是哥哥刘忠(化名)归还的借款。民警在核查款项来源时,刘忠明知所有说辞都是虚假的,仍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为弟弟的荒唐行为“帮腔作伪证”。然而谎言经不起核查,面对民警细致讯问,兄弟二人说辞漏洞百出,最终如实坦白了全部违法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谎报案情的刘明处以1000元罚款,对提供虚假证言的刘忠处以500元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110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是珍贵的公共警务资源,绝非个人泄私愤、谋私利的工具。恶意谎报警情、虚构案情,会挤占警务资源、浪费警力,导致真正遇险的群众无法及时获得救助。
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敬畏法律法规,切勿将报警当儿戏。公安机关对谎报案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