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及原因
我市现行主城区禁放区域自2020年划定实施已有7年时间,仅核心城区域实行禁放。近几年来城区不断向外扩展,原来的禁放范围已经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尤其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部分区域集中燃放问题较为突出,既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又增加火灾、人身伤害事故风险。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依据相关法规,调整主城区禁放范围,在主城区七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政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
三、政策起草过程
这次禁放政策调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相关部门会商研判,通过书面征询、线上征集、座谈交流等渠道,听取政府及开发区、部门、商户和广大市民意见,邀请行业领域专家研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完成备案及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保证政策合法稳妥、符合潍坊实际。
四、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最主要变化:以前只在主城区七区部分区域禁放;调整后,主城区七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通告主要内容
(一)禁放范围。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全域为禁放区域。
(二)禁放时限。自2026年9月30日起,上述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抓好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充分用好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社区网格宣传阵地,全方位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公布举报渠道及有奖举报规定。紧盯春节、元宵节等关健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倡导文明低碳过节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营造全民知规、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共治格局。
二是抓好日常管控、筑牢安全防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紧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流通全链条环节,城乡结合部、区县交界、闲置院落等管控薄弱区域,落实重点时段巡查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抓早抓小抓苗头,全方位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管控防线。
七、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环境,如发现非法相关线索,可直接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