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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垒解读《关于统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2020/06/25 5.2k 阅读 547 点赞

一、制定背景。我市现行有效的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分为市级(含中心城区)和县市两种标准,均于2017年起施行,其中,8个县市中,诸城、寿光、安丘、昌邑的医疗服务价格与市级不一致。

二、制定依据。20185月,山东省物价局出台《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取消县级人民政府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

三、出台目的。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四、重点举措

一是统一项目价格标准。全市统一执行《关于公布潍坊市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7127号)等12个现行有效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见附件)。

二是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适用于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是统一实施时间。统一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自202062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

解读单位:市医保局

解读顾问:李建梅

咨询电话:0536-809767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