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2月份,水利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为全国范围内的河湖建设提供了宏观指导方向。2025 年6月份,《山东省总河长令(第 11 号)》印发,对山东省内各市的河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任务目标。在此背景下,潍坊市将建设幸福河湖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持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河湖安澜、水清岸绿、生态健康、景美文兴、人水和谐、兴业富民”的美好愿景。
二、决策依据
(一)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
(二)《山东省总河长令(第11号)》。
自2025 年起,潍坊市开展“千村百河”行动,按照每年“巩固一批、新建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有序推进。到 2030 年底,在全市打造 100 条(段)左右省级幸福河湖,带动优化改善 1000 个以上村(居)生产生活环境,显著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到 2035 年,全市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实现河湖安澜、水清岸绿、生态健康、景美文兴、人水和谐、兴业富民的美好愿景,为潍坊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和水资源支撑。
潍坊市第11号总河长令明确了实施路径和工作目标,即通过“千村百河”行动,全面推进更好幸福河湖建设,实现河湖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从加强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治理、水文化建设、水管理能力和水经济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 27 项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涵盖了河湖保护治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又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千村百河”行动有序推进。同时,提出了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加强执法监管、加强数字建设等具体举措,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资金、监管和技术保障。
(一)加强水安全保障:通过完善河湖防洪工程体系、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行动、加强涉河监管等措施,筑牢河湖管护基础,确保河湖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节水行动,复苏河湖生态,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让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
(三)加强水生态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定期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严格入河湖污染物管控,统筹水上、岸上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四)加强水文化建设:塑造河湖文化品牌,加强水利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加强水文化建设,将水文化理念融入水利建设全过程,引导社会各级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工作,提升公众对河湖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五)加强水管理能力:强化河湖联防联控,优化共治共享体系,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河湖管护格局;统筹推进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提升智慧化管护水平,提高河湖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六)加强水经济建设: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支持参与建设的社会主体利用河湖沿线空间发展绿色经济,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绿色产业、文化旅游等乡村“水经济”新业态,培育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地等“水经济”新品牌,推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实现河湖生态产品价值的最大化。
与《山东省第11号总河长令》相比,《潍坊市第11号总河长令》基于本市河湖资源禀赋,增加了“水文化”“水经济”方面建设内容,强调文化品牌塑造和与工程建设的深度融合,注重文化价值的活态传承与展示,明确发展绿色经济、创新金融支持、培育“水经济”品牌等加强水经济建设的措施,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