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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潍坊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王建新解读《潍坊市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

2025/07/27 1.6k 阅读 258 点赞

一、制定背景

研学基地、营地是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平台,其建设管理水平、设施条件、课程质量、服务水平等,直接关系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需明确管理标准,保障学生权益。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基地、营地的建设标准、课程要求和服务规范,推动研学实践与学校教育目标有效衔接,确保研学活动的教育性、实践性和安全性。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发〔2022〕1号)、《关于推进“研学潍坊”建设的实施意见》(〔2025〕1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研学实践教育的政策要求,切实提升研学教育质量,通过完善基地、营地管理制度、明确运营标准、强化监督机制,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内涵丰富、育人成效显著的研学实践教育环境,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特点

1.发文单位更注重宣传协同,相较于省厅文件,本《管理办法》新增市委宣传部门作为联合发文单位,强化研学基地、营地的宣传推广职能,推动研学文化传播与品牌打造。文件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2.日常管理强化县级联动,明确由县市区教育、宣传、发改、文旅等部门联合承担区域内基地、营地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升管理实效。

3.省级推荐明确优先渠道,规定向省厅推荐省级研学基地、营地候选单位时,须优先从市级认定的基地、营地中遴选,强化市级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方式

总则界定了研学基地和营地的定义,规定由市教育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旅局等部门共同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并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

(二)明确了基地、营地申报条件和程序

基地需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符合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研学实践主题,配备专业研学旅游指导师,能够同时容纳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参加活动等;营地需具备法人资格,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正式运营1年以上,具备符合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研学实践主题,配备专业研学旅游指导师,开发至少5条以上研学线路,能同时接待1000人集中食宿等。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县级部门联合初审后推荐至市级部门进行联合评审。

(三)明确了基地、营地确定与发布程序

市教育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旅局等部门组织专家成立联合评议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上述部门联合认定为市级研学基地或营地,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四)明确了运行与管理的相关要求

基地、营地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优先保障学生研学需求,所有研学课程需报教育部门备案;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强化财务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查;每年需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年审,年审不合格将被撤销资格。同时规定了黄牌整改、撤销称号的相应情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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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