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潍管发﹝2025﹞5号)已于2025年2月5日由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于2025年3月8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及配套的《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秩序、提升行业管理效能的重要制度保障。现就《办法》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意义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目前共有53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取得《潍坊市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776辆运输车取得《潍坊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面对如此众多的企业和车辆,在服务和管理上,目前只是由城管、交警和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开展,单一实施对企业和车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无法形成工作合力,缺乏管理评价制度,难以对企业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价,无法有效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企业发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体根据《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潍政发〔2024〕2号)第三章、第二十九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办法、考核标准等事项,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其他主管部门制定。”,我们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际,借鉴济南、青岛、临沂等地市的先进经验,研究起草了《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未新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三、制定目的
制定出台《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城管、交警、交通和住建等部门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建立起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等级评价制度,明确考核机构、适用范围、考核内容、工作机制、评分细则、结果运用等内容,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A、B、C三个等级评价,确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的标准,填补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制度性方面的空白,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秩序。
四、主要内容
《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共有十七条。
一是明确了制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是明确了适用对象,指的是公开招投标确定并依法公布、取得潍坊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资格和准运证件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三是明确了市城市管理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市交通管理部门、市住建部门以及各区(开发区)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四是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方法。实行综合评分制,采取周期联合等级评定和月度日常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半年(每年1月至6月底;7月至12月底)为1个等级评定周期,实行百分制评定。其中,月度得分占70%,周期联合等级评定得分占30%,综合计算后为每个周期的等级评定得分。周期联合等级评定由市城管、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等级评定组,通过采取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打分。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的日常巡查、检查、处罚等情况作为月度打分依据。
五是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管理的具体内容,共分A、B、C三个等级。每个评价周期内等级评定得分80分(含)以上的为A类企业;60分(含)-80分为B类企业;60分以下为C类企业。
六是明确了等级评定的打分依据、扣分情形、加分项目、评定结果的公示渠道以及结果的应用和申诉救济途径。特别确定了终止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条件。
七是明确了管理部门及人员违反本办法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五、重要举措
《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核心目的是解决“谁来管、怎么评、如何管、如何用”四个问题,具体实现四个目标:
(一)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通过清晰划分市、区两级各部门职责(如市城管局汇总评定资料、区城管局查处本区域违法、各部门每月5日前报分),打破“各自为战”的壁垒,建立“信息互通、联合评定、结果共用”的协同机制。例如,市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向市城管局抄告“违法统计表”,市住建部门抄告“扬尘违规处理情况”,确保企业违法信息全量纳入评定,避免监管漏洞。
(二)建立梯度,规范行业秩序
通过A、B、C三级评定和差异化结果应用,让“优质企业受激励、一般企业促整改、违规企业受限制”:对A类企业给予“政府工程优先推荐、特许合同直接续签”等政策倾斜;对B类企业要求“限期整改+重点监管”;对C类企业明确“整改不合格不得参与下一周期招投标”,引导企业主动规范经营,推动行业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合规”转变。
(三)拓展维度,推动行业升级
不仅关注企业“合规运输”,更通过加分项引导行业向“绿色化、社会化”发展。例如,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参与防汛扫雪”的企业加分,既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又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举报无资质运输”的企业加分,则构建“行业共治”格局,助力解决“黑渣土车”问题。
(四)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
建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管控调度系统,利用车辆定位、视频和物联网技术,对潍坊城区53家运输企业的776台渣土车统一安装定位监管系统、车载前/后置摄像头、密闭传感器、举升传感器,实时掌握车辆运行轨迹,监控超速运行、违规倾卸、路面撒漏等违法违规情况。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城市管理局
咨询电话:0536-8805178